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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本科生科研训练立项的通知

教育学院关于本科生科研训练立项的通知

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有余力并对研究工作有兴趣的本科生参加科研工作,现将我院2019年“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通知发布如下。

一、对参加“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学生的基本要求: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加。

2、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3、合作研究项目要求合作者分工明确,每个合作项目原则上要求3-5人,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

4、一名学生不能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5、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若延期需要履行延期手续(延期后将不享受资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二、名额及资助

本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立项名额不设上限,中期审核时,学生可以提出资助申请,根据导师和学院评议结果,对相关项目予以500-1000元不等的资助。因资源有限,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学生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学院发布的课题或自己感兴趣的方向,与相关导师进行联系和沟通,确定研究方向。导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指导项目未能结项的,不能再承接新的指导任务。

2、按照附件格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项目申请。

3、等待导师、学院审核。如导师打回修改,请按导师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

4、所有项目提交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

四、审核流程

1、公布学院遴选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指导教师姓名、研究方向、要求、联系方式等。

2、学生与导师双向沟通,确定指导关系和研究方向,提交申请学院审核。审核有问题的项目,与学生及导师沟通后修改后提交或撤项。

3、所有审核工作应在11月19日前完成。参加申请的学生将《科研训练申请书》纸质版3份统一交刘梅老师,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信箱:57833858@qq.com。

4、11月底前发布立项通知和《2019年“教育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立项备案名单》。

五、后续工作

立项审批完成后,导师向学生布置工作任务,学生定期提交阶段性进展报告。关于项目的一切变更问题,请在次年3月中期审核前确定,并在中期审核中提交相关申请。

若中期审核期间已立项学生逾期不提交中期申请,学校将不予立项资助,同时将其“未完成‘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的记录记入其学习档案。

结题答辩将在次年6月举行。

六、注意事项

1、欢迎学有余力并对研究工作有兴趣的本科生申请参加“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目的是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科研的基本方法、手段及过程,拓宽学术视野,受到初步的科研训练。在此基础上,鼓励更多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发掘自己的潜力,能够独立承担部分重要研究工作。

2、为了保证完成研究计划,获得资助的学生要有较充裕的时间投入,主动与导师联系,了解导师对研究项目的要求,听从导师的安排和指导。由于“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时间是半年,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调研项目的学生,特别要充分利用假期的有利条件。

                   



                                           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20日

 

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