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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将张智慧等14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张智慧等1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张智慧,男,汉族,高中文化,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灵源村人,1998年11月28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17级学前教育本科一班团支部书记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蒋高芳、施晓玲。

赵江幸,女,汉族,高中文化,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大洋乡北大洋村人,1998年11月5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2017级小学教育二班班长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王鹏、施晓玲。

李家怡,女,汉族,高中文化,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1999年8月8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前本科一班文艺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蒋高芳、施晓玲。

李玥蓉,女,汉族,高中文化,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1999年4月11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2017级小学教育二班文艺宣传委员。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王鹏、施晓玲。

王伟,女,汉族,职高文化,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付营子乡头道河村人,1998年7月3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17级学前教育本科三班团支部书记。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谢奇、王建。

佟宇涵,女,汉族,高中文化,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杨村乡北寨村人,1999年9月30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17级应用心理班生活委员一职。该同志于2017年10月7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王鹏、蒋高芳。

赵盼盼,女,汉族,高中文化,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香坊乡刘庄子村人,1998年7月14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2017级应用心理班班长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蒋高芳、王鹏。

崔宁,女,汉族,高中文化,河北省沧州市人,1999年9月18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二班学习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王鹏、施晓玲。

张凤霞,女,汉族,职高文化,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木门店镇半截河村人,1997年6月24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17级学前本科三班班长。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谢奇、王建。

吴彤,女,汉族,高中文化,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邢南镇南路台村人,1998年1月26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2017级应用心理班学习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王鹏、蒋高芳。

焦韵雪,女,汉族,高中文化,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要家庄乡圪塔头村人,1996年11月20日出生,2016年9月份入学,该同志于2016年9月19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3月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胡伟,冯新凤。

杨策,女,汉族,高中文化,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西伏落乡娄营村人,1998年8月20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17级小学教育一班生活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10月3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王鹏、施晓玲。

掌娜,女,汉族,职高文化,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淑村镇中流泉村人,1999年4月22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2017级学前教育二班班长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蒋高芳、施晓玲。

房士燕,女,汉族,职高文化,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2000年1月8日出生,2017年9月入学,现任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前本科二班生活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18年1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10月3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王鹏、施晓玲。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14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1年3月11日讨论,拟确定张智慧等1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5667852

来信地址: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党总支师生联合党支部

邮箱136972766@qq.com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党总支师生联合支部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