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 州 市 教 育 局
中共沧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实施2021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沧州师范学院:
为落实《沧州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方案》(沧政办字[2020]19号)要求,现就2021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目标
坚持“面向农村、定向培养、定向就业、专项招聘、限期服务”的原则。通过公费教育形式,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打造一批既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又能承担农村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全科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二、培养计划
(一)培养数量。培养本科层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200名。
(二)培养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三)培养院校。沧州师范学院。
三、学制
学制4年,其中半年在小学实习。
四、考试录取
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考生。
五、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教师资格证。
六、就业
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沧州市人社局安排下达就业年度专项招聘计划,沧州市教育局会同沧州市人社局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由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编制部门根据聘用手续办理入编。小学全科公费师范毕业生在签约县(市、区)直接就业,不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
(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沧州师范学院要围绕培养优秀教师和未来教育家的目标,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完善教育培养方案。
八、违约处理
对不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追回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不按时退费的,按规定交纳滞纳金。违约情况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记入人事档案和负面清单。
附件:沧州市2021年度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计划分配表(见下)
沧州市教育局 中共沧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附件:
沧州市2021年度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计划分配表
单 位 |
计划数 |
黄骅 |
20 |
沧县 |
25 |
孟村 |
10 |
肃宁 |
20 |
任丘 |
30 |
南皮 |
15 |
海兴 |
8 |
献县 |
25 |
盐山 |
10 |
青县 |
14 |
泊头 |
20 |
新华区 |
3 |
总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