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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沧州师范学院教育系会议制度

沧州师范学院教育系会议制度

1.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本着讲求实效的原则,尽可能减少会议次数和会议时间。

2. 实行全系教职工例会制度,周二下午2:30举行,原则上两周一次,传达学校和系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请每位老师周一查阅系网站、QQ和邮件通知,除特殊情况(紧急临时会议)外不再电话通知。

3. 建立党政联席会制度,系党政负责人参加,辅导员、系秘书列席。研究讨论系重要问题。原则上每周一上午举行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临时调整。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相关教研室主任和科、室、所负责人列席。联席会议应提前将会议需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应在会前做好准备。

4. 建立教研室教研活动会议制度,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一般安排在全体教师会议结束后进行。需要其他时间进行教研活动的,确定时间后通知系办,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不定期检查指导教研活动。

5. 涉及到全校教职员工大会,按学校要求出席会议的人数轮流参加。

6. 各种会议都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作为系的工作资料,留档保存,备忘所研究决定的各个事项,以便对照检查落实。

7. 各种会议请与会人员准时到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静音,请不要吸烟,不要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接听手机,随意出入会场,随便讲话,翻阅报纸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党政联席会议向会议组织者请假,教工会议向系书记请假,教研活动向教研室主任请假。不允许其他人捎假。

8. 为确保教职工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和系的工作精神,全系教职工大会和学校大会实行会前签到制度并设立出勤奖。会议期间有课的老师,下课后到系里补开,视为出勤。请假未到会者,应及时向系办公室询问会议内容,否则由此对工作和个人利益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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