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规章制度

教育学院科研团队基本职责

一、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1.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出团队成员组成和调整建议名单。

2.凝练团队学术精神,营造团队学术氛围,培养团队协作理念,形成团队学术特色。

3.负责制定团队工作规程和负责团队日常管理工作。

4.掌握本研究方向(领域)发展动态和趋势,负责制定团队科技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团队的研究内容、措施和目标,并组织落实。

5.负责筹措团队科研经费并制定执行团队经费使用计划(按《沧州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

6.组织团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申报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并组织落实和完成承担的研究任务。

7.负责培养团队成员,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

8.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完成团队目标任务。

二、科研团队的基本职责

1.在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凝聚下,围绕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为地方社会经济服务工作。

2.制定并实施明确的团队发展规划,构建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加强团队和团队成员的培养和提高,不断增强团队的科研竞争力。

3.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具有创新思想、能够服务教学、服务社会经济的团队三年规划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分阶段确定团队科研任务和阶段性目标,目标明确、措施有效。

4.建立科学有效的团队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制度约束,明确考核指标。

5.突出学术带头人的带头地位,围绕学术带头人和团队发展规划的目标开展学术活动,团队成员要服从学术带头人的协调和指导。

教育学院

二○二一年十月六日


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