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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评建信息之九十三——教育学院进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017年8月8日下午,教育学院按照工作进度进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及小学教育三个教研室主任分别负责。

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教研室成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应用心理教研室对人才培养方案作了微调,主要调整了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的配比问题及新课程开设的学时安排等问题;小学教育教研室针对任课教师的反馈和人才培养目标对个别课程的学期安排、学时分配等问题进行了修订;学前教育教研室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做出相应的修订和调整。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是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再次完善,有助于推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沧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