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法律,标志着学前教育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作为幼儿教育工作者,我们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
“为什么需要学前教育法”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开端,其规范发展需要法律的有力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法治化轨道,为儿童健康成长、教育质量提升和社会公平保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规范发展
学前教育涉及儿童安全、教育质量、师资建设等多个关键领域,需要通过立法明确各方权责。法律对办园标准、保教内容、教师资质等作出系统规定,确保学前教育机构规范运行,杜绝"小学化"等违背儿童发展规律的现象。
权益保障
学前教育法将儿童受教育权、发展权等基本权益以法律形式固定,要求政府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普惠性资源供给。同时明确监管机制,为家长维权提供法律依据,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民生问题。

“学前教育法有何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国家立法,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法治化新阶段。该法以保障儿童发展权为核心,通过明确政府责任、规范办园标准、强化师资保障和禁止小学化倾向等举措,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教育起点公平。同时,它以法律形式确立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属性,不仅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服务人口发展战略,更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科学基础,对完善国民教育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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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是保障孩子们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坚强后盾
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幼儿园的办园标准,从场地设施到师资配备,都有严格要求,就是为了给孩子们提供安全、舒适且富有教育意义的学习生活空间。在我们幼儿园,每一位教师都具备专业资质,他们不仅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更满怀对孩子们的关爱,会按照法律要求,为孩子们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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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强调尊重孩子个性差异的重要性。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发展节奏。在幼儿园里,教师们会细心观察每个孩子的特点,因材施教。无论是喜欢绘画的小艺术家,还是热衷于探索自然的小科学家,亦或是充满活力的运动小健将,都能在这里找到展示自己的舞台,得到充分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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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还为我们在培养孩子方面指引了方向
它倡导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不仅仅是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品德、社交、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我们幼儿园通过丰富多彩的课程和活动,如角色扮演、手工制作、户外游戏等,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全面提升综合素养。

“学前教育法核心条款”

学前教育是人生成长的第一个重要阶段,2023年正式实施的《学前教育法》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部法律不仅关乎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其中的重点内容,看看它是如何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的。
第十三条
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
第十五条
学前儿童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第十七条
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幼儿园就残疾儿童入园发生争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单位组织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妥善解决。
第三十七条
担任幼儿园教师应当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取得其他教师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的,可以在幼儿园任教。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聘任(聘用)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时,应当向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有前述行为记录,或者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不得聘任(聘用)。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障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实行同工同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统筹工资收入政策和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
第五十六条
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
验等方式探索学习,促进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安全和劳动意识,健全人格、强健体魄,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方面协调发展。
第五十九条
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片尾结语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填补了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重要空白,更让每一个孩子的学前教育权益有了坚实的保障。从明确政府责任到规范办园标准,从保障儿童权益到提升教育质量,这部法律用最温暖而有力的方式,守护着孩子们人生最初的成长时光。
作为教育工作者,了解这些法律条款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也能让全社会形成科学育儿的共识。让我们携手努力,在法治的阳光下,为孩子们创造更健康、更快乐、更有意义的童年!